|
|
发货人同意 | |||||||||
来源:本站原创 新闻频道 时间:2011/7/24 10:09:59 点击:1464 | ||||||||||
通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货物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并进行适当的交货案卷符号。第9(a)不适用于任何损失或超过7天后收到货物人为损坏的通知; 申报的货物或货物收集部分的托运注3的实际市场价值。如果商品或货物声明价值的收藏品的托运条附注3(申报货物价值)声明的 这是对货物的商品或在何处不是所有的设置或对物品丢失或损坏的货物对整组,责任将仅限于货物不仅损害的一部分; |
||||||||||
〖 关闭本页 〗 | ||||||||||
Copyright (C) 2003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三驼物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版权所有、肆意抄袭、模仿必究2009 地址:金山仓库A区1-10档 ICP备案号:京ICP备09110031号-1 技术支持:【优内建站网】 |